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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风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景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突发事件,特制定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管委会成立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指挥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安全、景区管理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组成单位:纪检委、宣传部、财政所、景管局、安监局、社会发展局、公安分局、旅游局、交警大队、索道公司。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及时准确地了解景区突发事件的最新态势,制定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根据方案的分工实施应急处理,现场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2、设立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分队

    监察大队、北山工作站全体员工为应急分队的主要组成人员,保洁分公司、门禁分公司为辅助力量,监察大队为一分队,北山工作站为二分队,保洁分公司为三分队,门禁分公司为四分队,索道公司为五分队。

    工作职责:

    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应急方案的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阻止事故的扩大和漫延,预防和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发展状况,利于指挥部作出正确的决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大规模流血冲突事件、火灾事故的,一、二、三、四分队必须以最快的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指挥部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突发事件重大,需要封山、封路的,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门禁分公司负责实施,需要开索道专机进行紧急运输的,由索道公司负责实施。

    责任区划分:

    1、监察大队:验票站以上梯云岭、南清园、西海岸至猴王观宝观景台、东海岸至九天应元府;

    2、北山工作站:三清宫、玉京峰、玉灵观、西华台景区;

    3、保洁分公司:环卫工以其所负责路段为责任区;

    4、索道公司:索道上下站及沿线。

     二、预防措施

    应急处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的部门职能,研究制定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景区游步道、观景台、栈道、索道、轿业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安全系统的建设。景区管理局要进一步完善游步道安全防护栏、防护网,险要路段、游客密集处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监察大队要加强路段安全巡察,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林业部门、消防队、景区管理局、索道要实施景区通讯系统、数字监控系统的建设,尽早实现数字景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景区安全事故的监控。

    3、加强旅游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所有安全隐患,索道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空中客运安全操作规范,并制定安全运营操作规程,确保索道的安全运营。

    4、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或通知,特别在旅游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维护旅游秩序,在游客密集处、索道上下站、一线天等、危险地段布设旅游秩序维护组,疏导游客,必要时实行单向游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应急处理

    1、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目击者必须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单位组成应急处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2、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必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部报告最新事态的发展状况;

    3、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员工按照应急处理工作组的分工展开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在实施应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采取应变措施,并边实施,边向工作组组长请示汇报;

    4、完成突发事件处理后,指挥部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5、指挥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根据事故原因的调查结果,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意见或通知,并督促落实到位。

    四、责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区及本部门的工作责任;五个分队的分队长为各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应急方案实施的责任。如因责任人组织不力、应急处理不当、延误时间造成后果的,管委会将按照组织程序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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