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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风景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组织指挥体系

组织指挥机构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人员如下:

指挥长:三清山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三清山管委会分管领导

成员:党政办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财政所所长、规划局局长、社会发展局局长、景区管理局局长、民族宗教事物局局长、旅游局局长、林业局局长、民政局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公安分局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供电分局局长、三清乡乡长、三清山林场场长、三清山索道公司总经理、环山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其组成如下:

主任:经济发展局分管领导

成员:三清乡政府分管领导、三清山林场分管领导、经济发展局有关工作人员。

防汛抗旱指挥部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和4支应急抢险队伍,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并开展工作。

监测组

组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国土资源分局、景区管理局、环山公路管理处、三清乡、三清山林场等。

信息组

组长:社会发展局局长

成员单位:社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清乡、三清山林场等。

转移组

组长:规划局局长

成员单位:规划局、民族宗教事物局、林业局、公安分局、三清乡、三清山林场等。

调度组

组长:党政办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旅游局、交警大队、三清乡、三清山林场等。

保障组

组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民政局、财政所、消防大队、供电分局、三清乡、三清山林场、水务公司、三清山风景区医院、三清乡卫生院等。

应急抢险一队

队长:三清乡政府乡长

成员:三清乡政府分管领导、辖区内各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基干民兵30人。

应急抢险二队

队长:三清山林场场长

成员:三清山林场分管领导,辖区内各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基干民兵30人。

应急抢险三队

队长:景区管理局局长

成员:景区管理局、索道公司员工30人。

应急抢险四队

队长:三清山环山公路管理处负责人

人员:三清山环山公路沿线三清乡、三清山林场分管领导及各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基干民兵30人;并商请环山公路沿线的紫湖镇、坂大乡组织人员共同参加。

三清乡、三清山林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构成:成立乡(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乡(场)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场)防汛指挥部机构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4支应急抢险队(每村1支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各行政村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的监测人员,确定2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乡(场)、三清山管委会防汛办备查。

2、职责和分工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工作制度和办法;

二、监督、指导、协调乡(场)制定和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案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信息上报和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及时了解和掌握山洪灾害防御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组织或配合市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山洪灾害防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评估工作;

五、为地方提供山洪灾害防御事故处理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协助指挥部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汇总事故信息并报告事故情况,组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四、承办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五、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一队、二队、三队、四队,在紧急情况下听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包括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的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号码和信息,列表公布并发送到有关人员。

转 移 安 置

转移安置

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根据现场调查,易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主要有三清山林场引浆畲族村鹅公岭自然村、三清乡马岭底村等共2138人。

转移方法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在应急抢险队伍的帮助下,在由乡(场)领导、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组成转移领导小组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转移。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

转移地点、路线的选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调查、选择、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更正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能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体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见表5

人员转移安置图见图三。

根据转移安置人员,制成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各村、组责任人等有关信息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警示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制定好当交通、通讯中断时的应急措施。

乡(场)及各村、组应24小时派员值班,当交通、通讯中断时,以信号弹、鸣锣、哨子等信号通知危险区的人员进行躲灾避灾。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三清山管委会、乡(场)、村、组干部各级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制定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安全第一。

转移安置工作主要由转移组具体负责落实,在防汛指挥部的命令调度下,确保转移人员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身安全。

3、抢  险  救  灾

抢险救灾准备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山洪灾害点多面广,做好防御工作需要全民参与。要扩大宣传层面,充分利用黑板报、报刊、广播、办学习班等形式宣传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基本知识培训要直接到村、组、户,形成山洪灾害防御监测网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减少和消除诱发山洪灾害的人为因素。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救灾准备工作在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预案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抢险救援组:由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抢救。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农业等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等工作。

交通管制组:由交警、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治安警戒组:由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经营保障组:由发展计划、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等。

抢险救灾的准备主要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抢险、救灾

当山洪灾害发生时,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本预案。

首先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伍和各工作组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快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滑坡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防御。

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做好善后工作。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保证灾民的日常基本生活的需要。准备好充足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及时对伤病灾民进行救治,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畅通无阻,把抢险救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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