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检查组一行赴我省南昌、上饶、鹰潭等地,就贯彻落实公安部“7.2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发现了部分地方落实公安部“7.2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措施仍然落实不到位。三清山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照省总队通报的问题,查找工作漏洞,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加强安全宣传。大队紧密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在202省道显眼处和金沙、外双溪大型停车场悬挂大幅标语,在候车亭出刊交通安全宣传板报,在停车场、宾馆酒店门口摆放宣传展板,在进山路口执勤岗亭向进山驾驶员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引导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理性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对营运客货车驾驶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安全教育,通报近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求企业和驾驶人引以为戒。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行为,促使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二、加强隐患治理。大队要求巡逻中队加大巡逻密度,切实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路段,以及山区公路、农村道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提高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三、加强路面巡逻。大队把警力最大限度投入到执勤执法第一线,通过严格、密集的巡逻管控,及时提醒、发现和查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坚决不让违法车辆一路畅行,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结合流量和违法行为特点,按照《江西省公路交通勤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勤行动,切实解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不了、管控不住、消除不掉的问题。针对夜间事故多发的特点,采取增加巡逻班次,实行轮流交叉巡逻的方式,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增加移动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严管公路客运车辆集中通行时段车辆行驶速度;在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重点时段,通过鸣警报器、喊话提示等方式,提醒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对疲劳驾驶的强制停车休息,消除客运车辆安全行车隐患。确保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有人负责、有人巡逻、有人管事。
四、加强执勤管控。充分发挥紫湖路口市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作用,实行全天不少于16小时的勤务制度,切实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重点车辆的逐车检查登记,特别是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严格落实“六必查”工作措施,对其他车辆涉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实行“逢疑必查”。坚决杜绝“只登记,不检查”现象发生,坚决做到逢车必查,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非法营运、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台车辆、不放过一起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检查。大队要求中队领导带班路面执勤,大队领导坚持不定时深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一线。特别是近期,202省道汾水水毁路段正在修复施工,岭头山中队长和指导员坚持带班值勤,大队长万良山经常顶着烈日深入最前沿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即刻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