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资源保护管理,解决固定网点违规经营游客餐饮业务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现根据《关于印发三清山风景区开展核心景区固定网点餐饮经营和流动摊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三清管办字[2013]05号)的规定,决定禁止核心景区固定网点违规经营游客餐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规定:核心景区所有固定网点自2013年4月1日起禁止经营对游客提供的餐饮业务。
二、禁止范围:禹皇顶网点、狐狸啃鸡网点、巨蟒网点、杜鹃网点、玉台网点、一线天(生死恋)网点、西霞港网点、三龙网点、郁松林网点。
三、整治要求:各网点经营者除保留员工用餐的炊具、餐具外,自行将加工游客餐饮的炊具、餐具进行拆除并运送下山,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加工餐饮,接待游客用餐。
四、整治措施
1、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各旅行社及其导游、导游公司讲解员自2013年4月1日起不得在上述固定网点订餐或带团用餐。
2、旅行社导游继续带团在网点就餐的,追究所在旅行社的连带责任,签单旅行社的取消签单资格。
3、导游公司讲解员继续在固定网点就餐的,由导游公司进行处理,取消其带团资格。
4、固定网点继续违规经营餐饮业务的,监察大队将依照《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以下处罚:
(1)强制拆除并没收加工游客用餐所用的炊具、餐具并处罚款;
(2)责令停业整顿;
(3)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点经营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敬请各位游客给予理解、支持,选择就近的宾馆用餐。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