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三清山新闻三清山热议望三清望仙谷婺源篁岭葛仙村上饶旅游动态江西旅游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旅游动态>> 三清山新闻

上饶市委市政府关于发放三清山旅游消费券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中的作用,同时回报全市人民长期以来对三清山的支持,尤其是对三清山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付出与贡献,通过政府引导,开展发放三清山旅游消费券活动,让全市人民共建共享三清山申报世界

自然遗产的成果,增强我市人民了解上饶、热爱上饶、宣传上饶的自觉性,提振发展信心,共建美好家园,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此项活动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协调。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发放对象人数的收集、统计;三清山管委会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机构,落实消费券的印制、发放、使用等具体工作;宣传、公安、旅游、物价、经贸、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确保把此项好事做实做好。

三、活动形式

面向全市人民发放三清山旅游消费券,凭券免收三清山门票(票价:150元/人),一人一券。

四、活动时间

2009年4月——2010年3月内每周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公职人员冲抵年带薪休假天数。

五、活动对象

1、户籍在饶的城乡居民;

2、2009年4月1日以前取得上饶暂住证的在饶经商、务工人员;

3、现在饶投资的客商。

六、实施办法

1、三清山旅游消费券套印市政府办公厅印章。

2、消费券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地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取,按县、乡(镇)、村(居)、组逐级发放。全市分两批次完成:

第一批: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玉山县、德兴市、信州区(发放时间:2009年4月底前);

第二批:婺源县、上饶县、广丰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上饶经济开发区(发放时间:2009年6月底前)。

3、消费券必须与本人身份证(暂住证、驾驶证或学生证、户口本)同时使用方能有效,是客商的需加带法人证书,劳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需携带荣誉证。

4、本次活动坚持自愿原则,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

5、老人应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小孩应根据自理能力参与活动,同时须由监护人陪同,以确保安全。

6、历年来在上饶做出特殊贡献,并获市委、市政府以上单位表彰的劳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同时享受索道半价礼遇,原则上由县(市、区)政府办协调县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出团。

7、消费券不含保险,投保需在景区售票处另行购买。

8、活动期间,三清山风景区内的宾馆须在当日牌价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索道公司须在此项活动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上交三清山管委会用于景区资源保护(具体由三管委与企业协商)。

9、为更好的加强三清山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游客安全,进一步实行景区限客制度。

10、各县(市、区)、上饶经济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全力配合开展好此项活动。三清山周边县(市、区)还要积极做好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物价监管等保障工作。

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厅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1日

热线电话:0793-8118873 18079312866
三清山旅游信息查询公益平台,图文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处理